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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货和撤回权

退货和撤回权(根据 2005 年 9 月 6 日第 206 号立法法令)

 

根据适用法律规定,客户/消费者有权在收到产品后 14 天内根据第 206/2005 号立法法令第 57 条的规定,无须支付罚金且无需说明理由地取消购买。此取消权不适用于非消费者(定义见第 206/2005 号立法法令)的购买。任何例外情况必须以书面形式达成一致。

希望行使撤回权的用户必须通过以下电子邮件地址通知公司:ecommerce@acetaiamalphi.it

退回的商品必须完好无损,保持原包装,所有部件齐全,并附上随附的税务文件。在核实上述条款是否合规的前提下,退回商品的款项将在最多14天内退还。退款将使用客户购买时选择的付款方式进行。根据第206/2005号立法法令第56条第3款的规定,公司可暂停退款,直至收到商品或买家证明其已退货。

退回的产品必须完好无损地送达公司总部,其包装必须完整,所有部件必须与客户收到时一致。根据2005年9月6日第206号立法法令第57条第1款,退回已购产品是客户的责任。